珠海電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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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電費收費實行的是居民階梯電價收費。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珠海電費收費標準,喜歡可以收藏分享。
珠海電費收費標準
5月至10月是珠海居民階梯電價夏季標準的適用時間。在5月至10月珠海居民階梯電價夏季標準時段內,居民每月用電量在260度(含260度)以下的時候適用第一檔計費標準,電價不調整。居民每月用電量為261度至600度之間的適用第二檔計費標準,電價每度需加收0.05元。居民每月用電量為601度及以上的時候就適用第三檔計費標準,電價每度加收0.3元。
珠海市的民用電采用的是階梯電價繳費方式,電費的收取在一年內分夏季與非夏季。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將階梯電價標準分為了三檔,不同檔次對應的是不同的電費價位。夏季標準適用于5月至10月,而非夏季標準適用于每年11月至12月、1月至4月。
階梯電價到底是什么呢?很多人還不太了解,一起來看看。
在一個用電結算周期內,用電量會被分成兩段或多段,每段用電量范圍對應著一個單位電價,這個用電量就被稱為階梯電量。單位電價在分段內是保持不變的,但會隨著分段不同變化。
階梯電價的具體內容是:
階梯電價的第一階梯為基數(shù)電量,階梯電價的第一階梯內電量較少,電價也較低。
階梯電價的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階梯電價的第二階梯電價比第一階段較高一些。
階梯電價的第三階梯電量更多,階梯電價的第三階梯電價比第二階段較高一些。
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的好處是可以提高能源的效率。分段電量的手段可以提高用電效率和實現(xiàn)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對于低收入居民也能夠進行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