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賠償包括加班費嗎_裁員賠償有沒有包括加班費
公司裁員給的賠償金里面包括加班費嗎?可能會有很多人有這樣的疑問,公司有裁員的權利,及支付給員工補償金的義務。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裁員賠償包括加班費嗎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裁員賠償包不包括加班費
案情簡介:
陳某于2012年9月1日進入上海某網絡科技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由于工作性質原因,陳某在日常工作中經常存在加班情況。公司均按法律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2014年8月31日雙方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決定不與陳某續(xù)簽勞動合同,并支付陳某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陳某對于公司在補償金計算中剔除加班費存在異議,與公司交涉無果后,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足額發(fā)放經濟補償金。
爭議焦點:
本案的焦點為:經濟補償金的基數如何確定?
陳某認為:經濟補償金基數應當將其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計算在內,包括加班工資。
公司方認為:公司方在計算陳某的經濟補償金基數時按其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所有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計算,但不計入加班費,符合法律規(guī)定。
裁判結果: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認為: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與陳某續(xù)簽勞動合同,致使雙方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支付勞動合同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已根據法律規(guī)定支付陳某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現陳某要求用人單位計算經濟補償金基數時應將加班工資計算在內,補足經濟補償金的請求于法無據,不予支持。
律師點評:
本案是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的問題,焦點在于是否應當將加班工資計算在經濟補償金基數內?!秳趧雍贤ā奉C布實施后,勞資雙方對于經濟補償金問題尤為關注,尤其是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用人單位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仍舊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是新的規(guī)定。對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是否應當包含加班工資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均未明確。因此,實踐中也存在分歧,但上海地區(qū)大多是將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計算在內,其中也包括加班工資。但這一口徑在2013年發(fā)生了變化,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第1期《民事法律適用問答》中對于計算經濟補償金基數時是否應當將加班工資包括在內有了明確規(guī)定。
上海市高院認為:“第一、經濟補償從性質上看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為彌補勞動者損失或基于用人單位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而給予勞動者的補償,故經濟補償金應以勞動者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計算基數。第二,加班工資系勞動者提供額外勞動所獲得的報酬,不屬于正常工作時間內的勞動報酬。第三,從原勞動部《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5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guī)定來看,也應認為經濟補償金不包含加班費。綜上,我們認為在計算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時不應將加班工資包括在內。”
因此,根據上述上海市高院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計算員工勞動合同解除、終止的經濟補償金時不應將加班工資包括在內。但是,我們應該注意,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將本應計入正常工作時間的收入計入加班工資,以達到減少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則應將該部分“加班工資”計入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
在此,需要提醒廣大用人單位在改變以往操作方法的同時也要意識到法律規(guī)定往往是最底線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出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目的,愿意在法定標準之上支付經濟補償金,也是得到法律支持以及提倡的。
公司裁員賠償標準
1、公司有裁員的權利,及支付給員工補償金的義務。具體補償金額為每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工齡零頭不滿6個月補償0.5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的補償一個月工資。補償的工資標準是最近12個月平均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p>
2、加班費是屬于工資,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你有權利要求公司付一直以來的加班費。就算是以前產生的加班費,只要中間勞動關系沒有斷過,都可以要求支付。公司有義務將工資冊拿出來證明是否已支付足夠的加班費給你,但因證據原因,一般司法實踐是只支持2年內的加班費,2年之前的,需要勞動者自己拿證據證明存在加班事實、以及公司支付的工資情況不包含加班費。所以2年內的加班費希望很大,2年之前的加班費還說不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p>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年休假,根據《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帶薪年休假的300%工資報酬和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300%加班工資含義不同。帶薪年休假的300%工資報酬中已包含了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部分,實際為另付200% 。(2年內單位有義務舉證,比如說單位拿不出員工請假條等證明你請了假或是補休、拿不出工資條或是工資條上沒有相應項目補了工資,那可反證未付年休假工資給你)
4、降溫費不屬于工資,屬于一種福利待遇??梢笾Ц兑荒陜鹊?。
員工追討加班費選擇什么方法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第二、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一)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三)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第三、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審理追討加班工資案件的做法?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在審理勞動者加班工資案件中,一般采取嚴格審理態(tài)度,也就是對于勞動者的舉證責任要求比較高,按照我們代理案件所總結的經驗來看,主要有下列三點:
1.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這個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紀錄單等,單位能認可的一些事實證據。
2.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是由單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單,加班確認書等。
3.勞動者需要證明加班計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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